组织架构


 

医院经上级党组织批准,成立1个党的基层委员会和33个党支部委员会。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,医院领导班子设党委书记1人,院长1人,副院长2人、纪委书记1人、党委委员(科级)1人,现有正科级干部11人、副科级干部35人。

 

内设机构41个,包括综合管理类8个:综合办公室(涵盖办公室、人事科、党办、总务科、基建科、安全保卫科、综治办职能),财务管理科(涵盖核算办、结算中心、采购办、审计科、医保科职能),纪委,党群工作部(涵盖工会、团委、宣传、党建、组织职能),医务科(涵盖质控、病案管理、医疗纠纷、信访行风、科教科、门诊部、妇幼保健科、营养科、公共卫生科、职业健康体检科、健康体检管理中心职能),护理部,感控科(环保科),医学装备部(涵盖网络信息科、设备科职能);设临床科室25个:妇科、产科、感染性疾病科、神经内科(一)、神经内科(二)、心血管内科(心电诊断室)、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、肿瘤内科(血液内科)、肾内科(涵盖风湿免疫科、血透中心职能)、消化内科、内分泌科、儿科(新生儿科)、老年病科、五官科、口腔科、普外科(一)(涵盖肛肠科职能)、普外科(二)、泌尿科(涵盖烧伤科、皮肤性病科职能)、神经外科(涵盖胸外科职能)、骨科、康复医学科(疼痛科、中西医结合科)、重症医学科、麻醉科(手术室)、康复医学科(二)/中医科、急诊医学科;设医技科室8个:超声诊断科、医学影像科、医学检验科、病理科、输血科、药学部(涵盖配液中心职能)、供应中心、社区门诊(含内退人员、涉改人员定向服务中心)。

 

医院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,是医院的党内监督机构,在医院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,依据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监督责任。

       

       医院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成立工会,依法保护职工和会员的合法权益。